为配合全省“林地行动”,加强全市林地保护管理,遏制非法侵占林地势头蔓延,巩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,11月2日,市政府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部门提高林地保护意识,加强监管并严格管理使用林地行为,强化措施打击违反侵占林地行为,完善林地保护管理机制。
《通知》将林地保护放在和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,强调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,坚决制止乱征滥占林地的行为,决不能以损失林地、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的发展。《通知》要求实行严格的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,加强林地动态管理,及时掌握林地利用状况。
禁止非法占用和使用林地行为,打击违法侵占林地行为。《通知》指出,勘查、开采矿藏、工程取土和修建公路、水利、电力、通讯等工程建设,需要征占用林地的,用地单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按规定的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,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占用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,对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、特种用途林达到一定数量的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此外,《通知》还将林地保护责任主体进行落实,对林地保护管理机制进行了明确和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