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园林城市是提升城市品位,改善投资环境,增强城市吸引力、竞争力,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。目前常宁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大发展、城市骨架大拓展、市民观念大转变的黄金时期,是实施园林城市建设的绝佳战略机遇期。
一、园林城市创建风起云涌
目前湖南省有1个国家级园林县城(全国共89个),17个省级园林县城。其中郴州“创园”热情最高,郴州市是湖南的8个国家级园林城市之一,辖区内的9个县市有6个是省级园林县城,占到全省总数的35.3%。园林城市创建提升了郴州的城市品位,改善了城市形象,扩大了城市的美誉度和知名度,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。
二、常宁市创建园林城市优势明显
难得的自然禀赋。常宁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植物种类多,生长快。城区为平原,周边是丘陵,城内宜水、潭水汇流,水系发达,城边有山,山中有城,城内有水,只要稍加装饰点缀,就是一座绝美的山水园林城市。
丰厚的人文底蕴。常宁唐天宝元年置县,已有一千二百多年历史,这里物华天宝,人才辈出,人文资源丰富。城内有双蹲书院、谷家洲学堂、将军巷、培元塔等历史文物古迹和天开石榜、地涌魁星、湘寺晓钟、茭潭晚渔、桃洲春浪、泉峰夕照、西桥夜月、南岭霁雪等历史上著名八景。为我们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提供了大量宝贵、独特的人文资源。
可喜的经济形势。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正在为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市而冲刺。2013年我市财政收入为13.64亿元,而临武县为10.13亿元,我们是他们的1.35倍。临武县能在一年半时间内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,我们也完全有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底气。
良好的创建基础。首先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,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呼声越来越高,有深厚的干部群众基础;其次是领导对“创园”工作越来越重视,把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列入了施政纲领,把“创园”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,有牢固的领导基础;此外,近年来常宁市开展的“四城同创”收到了良好成效,市容市貌得到很大改变,城市品位得到很大提升,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和作法,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基础。
三、对常宁市创建园林城市的几点建议
科学规划,一张蓝图绘到底。按照“新城建设规划先行、绿化先行,老城改造优先绿化、尽量增绿”的要求,根据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生态优先,因地制宜、突出特色”的原则,按照“大型公园为面,溪河两岸为带,主干道路为线,广场、街头、小区、庭院绿地为点”的绿化总体布局,高起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业规划。以此为指导,最大限度地、巧妙地融合当地人文、历史、自然山水、地域风貌,科学制定具体的园林绿化景观建设实施方案,着力打造点、线、面结合得当,乔、灌、草搭配巧妙,城市园林与山水景观融为一体,独具特色,别有情调的生态园林城市。同时,抓紧完善城乡绿化规划体系。规划一经产生法律效力,就要一年接着一年,一任接着一任去遵从和实施,非因法定事由,非经法定程序,任何人、任何单位都不得变更和违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、绿地系统专业规划和城乡绿化规划体系。要设立绿化规划馆,对市民免费开放,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绿化规划,监督绿化规划的实施。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绿化建设审批制、绿线和绿色图章制,将绿规、绿化作为城区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批和实施的前置条件,先行绿化到位,再实施项目开发。对未取得绿规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相关许可和证照,不得进入其它审批验收程序。对违规建设项目,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,依法征收异地绿化补偿费,将城市绿化补偿费纳入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范围,让“逃绿”的无利可图,无机可乘。
理顺职责,各方联动成合力。当务之急是依法、科学、具体、明确界定住建、规划、城管等部门在园林城市建设和管理上的职能。确立主管单位和协管单位,按照权责一致、有利工作、便于管理的原则,在“创园”特别是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、监督检查、行政执法等环节进行详细分工。规范园林城市建设管理的行政审批、监督检查、行政执法程序,强化工作效率。对国土、建工、环保、财政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乡镇(办事处)、社区等基层组织也要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,充分发挥其在职能配合、群众动员、矛盾化解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,形成上下一心,多方联动,齐抓共管的强大“创园”合力。
整合资金,聚八方之财抓“创园”。一是整合项目资金。凡需要由财政投资兴建的大型公园、绿地、绿带,根据项目特点、上级可争取项目名称及部门职能来确定项目建设主体单位,如培元湿地公园可由水利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,砚池山公园可由林业局作为建设主体单位,积极争取并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,集中用于园林绿化和景观建设;二是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资金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省级“园林式单位”创建活动,精心指导各单位对照指标,采取“拆违建绿、破硬改绿、见缝插绿”等措施,想方设法增加绿化面积,提升庭院园林景观效果和综合功能。三是整合房地产开发资金。小区内的绿化建设与管理一律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。2014年我市批准城区建设工程用地56.1万平方米,按规定绿化率不低于35%,照此计算,年新增加绿地应达19.6万平方米。在开发商没配套建绿的情况下,如果参照宜章作法,每平方米征收2600元的异地补绿费,那么我市2014年应征收5.1亿元异地补绿费,一年的单项收入足以创办一个园林城市。四是整合社会资金。鼓励社会捐资兴绿、认建绿地和认养古树名木,营造全民造绿护绿的良好氛围。鼓励市民开展庭院绿化、屋顶绿化、墙面垂直绿化。鼓励社区开展小区绿化。实施经营城市战略,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;鼓励有技术、有资金、懂经营的绿化公司和能人大户,到规划中的公园或绿化带,在不影响整体形象的前提下,高密度植树育苗,适当采挖销售,及时进行补植,实现动态循环式绿化建园;对城市规划区短期内尚不开发的建设用地,允许园林公司或个人先行建设苗木花卉基地,用苗木花卉的市场化经营扩大城市绿化覆盖。五是整合流动资金。对一些投资大的园林建设项目,可采取协议分期付款形式,整合流动资金付款结算,缓解资金压力。六是整合现有城建城管资金。借鉴宜章经验,将园林、环卫、市政等部门实行公司化改革,并推上市场。政府向有资质的园艺公司、保洁公司、市政公司购买服务,实行按量定价,依质付酬,这样既能节省大量的设备采购经费,同时还能克服正式工拿钱不做事,临时工报酬低没积极性的问题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巩固“创园”成果。
加强领导,增强“创园”执行力。根据兄弟县市的经验,要开展好这项工作,领导必须高度重视。建议成立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,专门负责“创园”的组织协调、检查督促、考核汇报等日常工作。各级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工作人员抓具体的工作责任体系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(办事处)都要向市政府立下创园工作责任状,要把创园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(占具体分值),并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和末位淘汰。